“杀人啦!军爷杀人啦!”

“快跑啊!咱们要被杀了!快跑啊!”

刚刚还在附近看热闹的百姓们一哄而散,嘴里喊着各种各样的话,纷纷逃回自己家中,把门闩插好就抱着老婆孩子瑟瑟发抖。

巡逻的士兵们都没有反应过来眼前的情况,知道那个被队长一刀劈成两段的百姓停止挣扎,身上流出来的鲜血被雨水带到他们的脚边时,他们方才彻底的惊醒。

队长这是……把一个老百姓给杀了?

这里还有刚刚当兵不久的新兵,头一次见到花花绿绿的肠子。反应了五秒钟之后,才哇的一声跪在地上狂吐不止,他甚至想把自己这一周里吃的东西吐出来。

“队长……这……”

“怎么了!”那队长手也有些发颤,对于自己的一时冲动,他也有些后悔。但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,还是在大庭广众,众目睽睽之下。不认是不可能的,如此一来,也就只能想办法为自己开脱了。

“这样的刁民,不砍死留着过年吗?!”

“可是队长……”

“没什么可是的!回去跟大帅禀报一下这件事去!”

“……”

巡逻队离开了这片地区,但雨却没有停下来。

从天空中降下的雨滴不停的拍打着横尸街头的交趾百姓,血水从街的这一头,流到了街的那一头……

“什么?!”李常杰觉得自己快疯掉了,他根本不相信自己的耳朵:“你说你当着其他广源城百姓的面前杀了一个人?!”

巡逻队长硬着头皮道:“大帅,那混蛋说咱们都是一帮饭桶,打不过宋人,还不让他们自己找活路……”

李常杰二话不说上去就是一脚,直接把这个巡逻队长踹的来了两个后滚翻。

“你疯了啊?!你就是要杀人,你把他带到一个没人的地方去杀不行吗?!你哪怕是把他带到我这里来杀也成啊!你怎么能当着其他广源城百姓的面前去杀人啊?!

你知不知道现在是多事之秋啊?本帅和阮城守为了不让广源城里面的百姓担惊受怕,为了不让他们对军队失望,做了多少努力你知道吗?你他妈的知道吗?!”

李常杰越说越气,抬腿又是一脚踹了过去。

“可你倒好!老子这边前脚刚安抚好百姓,你后脚就给老子来一个当街杀人。老子的努力都他妈的白费了!白费了!”

李常杰这两脚一点都没留力气,虽然他

是个宦官,但是常年在外征战,体格强健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。

这两脚踹下去,巡逻队长的嘴角都已经有鲜血溢出来了。

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,然后继续垂着头单膝跪地。

目前状态下的大帅还是不要招惹为好,否则等待自己的说不定就是身首异处……

李常杰越想越气,抓起桌子上的砚台抬手就朝着巡逻队长砸了过去。

砚台与额头发生了惨烈的碰撞,巡逻队长的额头皮开肉绽。

“滚!”李常杰大喊一声,血流满面的巡逻队长这才离开。

等到屋内没人的时候,李常杰这才一屁股坐在地上,哀叹一声道:“老天爷,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……”

好事不出门,坏事传千里。事实再一次证明这句俗语的正确性,中午杀的人,晚上都没到,广源城里上到城守下到乞丐,人人都知道了这件事。

广源城越来越不安了,这是所有城内百姓的共识。

当身为守护者的军队开始在城中滥杀无辜的时候,这座城池是否会被宋人攻破,反倒成了第二优先级的话题。

暴动开始了,最初这场暴动发生在北门的一条小巷里。

雨停后巡逻的士兵走到了这里,他们水囊中的水都已经喝光了,想要找两边民居的人讨些水喝,但无一例外遭到了拒绝。

本来这也不算什么大事,心中即便不爽,在李常杰李大帅刚发布没有多久的命令下也只能忍着。

但是事有不巧,也不知是哪里的笨蛋挖地道居然挖到了他们脚下。耳听得叮叮咚咚的声音响起,地面就出了一个大窟窿。

挖这条地道挖了也不知道多久,终于见到阳光的交趾百姓在地道下面发出一阵欢呼。随后他们爬上街道,正与那巡逻的士兵撞了正着。

从地洞里钻出来的交趾百姓当场吓尿了,连声喊军爷别杀我。

巡逻士兵哭笑不得,他们哪里敢动手?欲上前扶起这人的时候,忽然间街道两边的百姓们齐齐举着各式各样的武器冲出来了。

所谓唇亡齿寒,在出现第一例巡逻士兵杀死广源城百姓后,城中居民人人自危,恐怕下一个横尸街头的就是自己。

兔死狐悲物伤其类,眼见这些巡逻士兵要对同为平头百姓的同胞动手,他们再也忍不住了。

本来他们只是想威慑一下巡逻的士兵,他们自己的心中也没有什么底气。谁知地道里面忽然又钻出一个二愣子,爬上来就朝巡逻士兵

扑了过去,还大喊着大哥你快跑!

加派的巡逻士兵有很大一部分人都是上过战场的老兵,遇到危险第一时间就会做出应对。

那二愣子朝自己扑过来,巡逻士兵下意识就抬腿踹了一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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